一、 江津区翠恒超市经营的冷吃鸡翅椒香味(辐照食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江津区翠恒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5月12日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数量共计20袋。至现场检查时,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因当事人未建立台帐,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予以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完善销售记录。后续将加强对当事人的日常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