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查食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等民生领域12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现公布第七批全省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涉及食品案例如下:
01 宁晋县冀唐香植物油加工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根据上级交办线索,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晋县冀唐香植物油加工厂进行检查。经对该厂生产的5个批次成品香油样品进行抽检检验,其中4批次样品检出“乙基香兰素”成分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3批次“脂肪酸组分分析”项目不符合GB/T8233-2018《芝麻油》标准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该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一款第六项、第十三项规定。因情节严重,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第四项、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该厂投资人兼质量负责人樊某某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02 邢台甜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根据上级交办线索,邢台市南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邢台甜妞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生产的糖果中检出“脱氢乙酸钠”成分,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该公司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因情节严重,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南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该公司负责人齐某某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03 秦皇岛市正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秦皇岛市正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京薯火锅专用粉条”包装配料表标示:马铃薯淀粉、食用木薯淀粉、饮用水、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脱氢乙酸钠)。经查,该产品中实际添加了玉米淀粉,但未在包装配料表中标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卢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不合格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罚没合计6.3万元。
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