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实施的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及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新国标),对月饼的包装层数、空隙、成本都明确了标准,且对月饼的混装提出了要求。另外,四部委制定的《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公告》明确,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湘潭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市实际,一方面,对湖南万利隆食品有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有限公司、湘潭弘茂湘莲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月饼生产企业开展新国标宣贯和检查,督促企业合规经营,严格遵守新国标规定,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倡导不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不得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为月饼馅料。另一方面,围绕食品安全、价格违法、过度包装等问题,对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农贸批发零售市场、品牌专营直营店等市场经营主体进行价格政策宣传,开展月饼价格监督检查,严查“天价”月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维护月饼市场价格秩序。
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已对盘龙山庄大酒店、华银大酒店等酒店场所,华隆步步高、步步高新天地等大型商超,万利隆蛋糕店、日出东方等食品门店进行检查,责令企业整改1家。
从近期检查情况来看,湘潭市市场流通的月饼在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率以及包装材质等方面与强制性标准符合性执行较好,且暂未发现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双节”期间消费品市场平稳有序,检查行动将持续到国庆节后,检查重点也将从月饼扩大至其他食品和化妆品。(供稿:湘潭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