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1大类食品547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53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1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标称湖南瑶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掌中宝(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宁远县紫霞山泉饮用水厂生产销售的紫霞山泉,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标称邵阳县常旺山泉水厂生产销售的常旺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标称蓝山县恬露山泉水厂生产销售的包装饮用水,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湖南比一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销售的香卤翅根和香卤猪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临湘市肆沐餐饮店销售的罗氏虾(淡水虾),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华容县世纪连华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洗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食堂采购的茄子,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益阳高新区物玛生活超市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双牌丰德隆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娄底、岳阳、永州、益阳、邵阳、长沙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