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店铺名为「正峰海鲜」,位于筲箕湾望隆街17号地下C铺,由今日(八月二十一日)至九月三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店铺经营者因上述违例事项,今年五月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六千一百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十五分,店铺因此须停牌十四天。」
有关店铺经营者亦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及未经准许售卖限制出售的食物,去年二月及十一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六千元,因而被记下十五分,店铺今年二月至三月期间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持牌食物业处所须在处所入口附近显眼处展示已领有牌照的告示,以资识别。此外,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s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阅持牌食物业处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