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8月,新加坡政府公报发布《2022年濒危物种(进出口)(修正案)法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该法案修订了《2006年濒危物种(进出口)法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修订了许可证、植物的易辨认部分或衍生物和动物易辨认的部分或衍生物、表列物种(即该法附表中所列濒危物种名录)等定义,明确附表所列植物、动物等物种包括含有该植物、动物的任何容易辨认的部分或衍生物;(2)修订表列濒危物种在新加坡国境相关规定;(3)修订表列濒危物种进出口限制要求,规定任何人不得未经有效许可证进口、从海上引进、出口或再出口任何表列物种,任何人如欲进口、从海上引进、出口或再出口任何表列物种必须申请许可证;(4)修订了违反规定相应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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