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等23类食品3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93批次、不合格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金华市婺城区锦润超市销售的标称浙江美克美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代餐能量-蛋皮肉松沙拉卷,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兰溪市宁静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杭州匠心天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沙(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三)宁波杭州湾新区跃动纯净水店销售的标称余姚市康惠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奥思特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平湖市当湖街道小何水产店销售的沼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海宁市海洲街道罗才法水产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杭州萧山云夏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余姚市佳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黄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杭州萧山新农都物流中心俊熙副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杭州富阳东坞山周记豆腐皮有限公司生产的豆腐皮(豆制品),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嘉兴、绍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嘉兴、金华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