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致月饼生产企业提醒告诫书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致月饼生产企业提醒告诫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8-17 17:13 来源:陕西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等问题,与绿色低碳发展背道而驰,不仅背离了传统文化本源,也助长了奢靡浪费风气。为提倡节俭、反对浪费,推动月饼等节日食品回归大众消费品属性、回归传统文化本源。现提醒告诫如下。
各生产企业和相关单位:
 
  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等问题,与绿色低碳发展背道而驰,不仅背离了传统文化本源,也助长了奢靡浪费风气。为提倡节俭、反对浪费,推动月饼等节日食品回归大众消费品属性、回归传统文化本源。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自觉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鼓励生产物美价廉月饼,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市场监管部门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如有需要,将立即开展成本调查。
 
  三、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
 
  四、酒店、餐厅等经营者加工制作盒装月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倡导不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不得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为月饼馅料,鼓励简约、绿色包装,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六、对不符合食品安全、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以及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从严查处,相关违法违规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七、坚持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按权限移送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处理。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
 
  2022年8月16日
日期:2022-08-17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