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排查。以规范食品销售行为倒逼食品生产合规,以规范食品生产行为进一步促进食品销售合规。对卤味熟食制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覆盖检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二是严格处置。监督、指导和帮助卤味熟食制品生产者完善生产条件,依法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无证不得生产。督促卤味熟食制品销售者加强索票索证,对不能提供供货单位票据和资质证明的,一律要求暂停销售,责令整改。严禁从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卤味熟食制品加工单位进货。
三是严肃查处。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对食品安全违法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卤味熟食制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两超一非”、回收食品重新加工销售、销售“三无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加强抽检。加强对卤味熟食制品的监督抽检,对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隐患较大的食品要加大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食品要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核查处置,消除卤味熟食制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