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蚌埠市蓝天菜场摊位31-35号陈鹏销售的橘子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安徽省蚌埠市蓝天菜场摊位112、113、114号李秀秀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光彩家园菜场04摊位李翠芳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蚌埠市经济开发区吉祥鱼味馆使用的菜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蚌埠市春色满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白酒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特此通告。
附件: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