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规范引导。制订印发《蚌埠市集中隔离场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指引》,对自主供餐隔离点、第三方社会餐饮供餐单位和人员用餐分类提出要求,保障从原料采购至成品供应的全过程食品安全,防范隔离点供餐期间发生食源性疾病。
二是强化事前评估。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强化与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积极参与隔离点和供餐单位的遴选工作,对其供餐能力、供餐方式、食品安全风险进行事前评估检查并提出相关意见。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完善以企业自查、现场检查、视频巡查为主要内容的“三查”机制,对隔离点和供餐单位进行分类检查指导,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一律立案查处;对不符合供餐条件的迅速通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取消其供餐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