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重点对小作坊基本工艺流程、设施设备、生产要求、从业人员管理、质量控制五个方面进行了指导改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解答了豆芽加工小作坊在生产经营中的遇到的难题。检查组要求生产者不能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要依法做好进货查验、生产销售、出厂检验台帐记录工作,严格落实追溯管理。
下一步,将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食用农产品专营店等豆芽销售场所和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持续加大对食用豆芽的执法检查、抽样检测工作力度,严厉查处豆芽违法生产加工行为,及时曝光违法违规案件,坚决打击查处无证生产经营或非法添加的黑窝点、黑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