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重点,迅速行动。按照省局通知要求,迅速印发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和行动要求,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为重点区域,以掺杂掺假、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塑化剂污染和标签标识不规范等为重点问题,压实属地责任,集中排查整治,并建立了风险、措施和责任清单,有力有序推进工作开展。
二是全面排查,从严整治。全面排查辖区内食用植物油销售单位,严查重处食品进货查验不落实,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格食用植物油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监督检查食用植物油销售者1759家次,下达责令整改12家;同时,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有针对性地对集贸市场和农村地区食用植物油产品进行重点抽检,共抽检372批次,对检出的1批次不合格产品,依法立案核查处置。
三是强化整改,规范提升。对检查中发现的索证索票不全、合格证明不全、散装油标签不规范等问题,要求销售者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食用油购销行为,切实保障食用油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