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巴中市出台《巴中市食品安全约谈办法(试行)》

巴中市出台《巴中市食品安全约谈办法(试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7-22 14:38 来源: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责任,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巴中市出台《巴中市食品安全约谈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责任,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巴中市出台《巴中市食品安全约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15条,明确了约谈的背景、概念,对约谈的对象、适用情形、审批程序、实施程序、整改落实等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将约谈对象延伸至乡镇(街道)。
 
  《办法》指出,需要开展责任约谈的情形包括:贯彻上级政策部署不力、因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等食品安全问题被省级及以上约谈或亮牌督办、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发生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不力、未按规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因工作或个人原因导致被省约谈的,上级政府、领导对食品安全事件等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的,或市食品安全办、市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认为其他需要进行约谈的情形等。
 
  《办法》规定,约谈需经市食安委领导审批同意,市食安办负责约谈会议的筹备,市食安办或提出约谈建议的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具体约谈工作。
 
  《办法》表示,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纳入当年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目标考核内容。
日期:2022-07-22
 
 地区: 巴中市 四川
 行业: 认证体系
 标签: 监督 管理 事件 食品安全
 科普: 监督 管理 事件 食品安全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