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4类食品57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6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糕点90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5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32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19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调味品8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8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北京京茂香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北京京茂香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2.北京老贺佳家梭边鱼火锅店经营的鮰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北京亿阳鼎盛商贸有限公司在美团(手机APP)新发地果蔬社区便民店销售的绿豆芽,亚硫酸盐(以SO?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该店销售的2批次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华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新华东街分公司在盒马(手机APP)通州新华东街店销售的鲜活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华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新华东街分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5.标称河北闽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苏月云商店经营的花椒粉(非即食),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河北闽松食品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仍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
6.北京小网兜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海蟹(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