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大类食品33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33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晋中市安泰佳和经贸有限公司的淡水鱼(散活鲈鱼),其中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二、临汾市尧都区瑞钰鲜鱼店的淡水鱼(活泥鳅),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三、长治美市多超市有限公司的其他畜副产品(精品瘦肉)、畜肉(精品前腿肉),恩诺沙星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2.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