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1大类食品46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天猫谷莲香旗舰店(经营者广西桂平市唐吉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广西桂平市唐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田淮山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广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北海市银海新城吾悦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海鲈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宁市白沙农贸市场杨积权摊位销售的“豇豆角”,甲基异柳磷、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南宁泰吉综合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武鸣分公司潘姿儒摊位销售的、经南宁市武鸣区仙湖镇邓柳村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猪肉”,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南宁泰吉综合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武鸣分公司蒙朝丽摊位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
(一)来宾市“广西象州县大润发发到家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柳州旦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酒(醪)糟酸菜(糟渍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贵港“桂平市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龙州四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豉辣椒”,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西龙州四叔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一)贵港汇上佳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河池市吉民宝食品厂生产的“豆鲜生(蛋白饮料)”,蛋白质不符合该产品明示标准要求。
(二)贺州市“钟山县百佳福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灵川县松泉酒厂生产的“老三花酒”,酒精度不符合该产品明示标准要求。
(三)桂林市秀峰区好有缘超市店销售的、标称桂林市桃花江食品厂生产的“荔浦芋米饼(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