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督导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功能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三类排查”、“四项制度”、“五项机制”等内容。一是查阅工作资料、台账,检查相关工作措施落实、整治成果完成等情况;二是随机抽取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药店)、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3个乡镇(街道),每个镇街不少于6家单位。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市、区)局、分局反馈,要求尽快完成整改落实。
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提高各县(市、区)、功能区开展“守查保”专项行动的思想认识,切实把“守查保”专项行动作为全年食品安全工作主线,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坚决保障全市全年食品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