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联合检查,一是针对食盐批发企业、食盐零售商户、食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工业盐使用企业等17家集中用盐单位,重点检查其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索票索证制度、是否建立食盐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同时,要求食盐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对食盐质量安全进行自查。二是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开展食盐安全和科学补碘的法律、法规及食盐安全标准宣传,向广大食盐经营户宣传《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法规政策的知晓率。三是针对部分食盐经营者索证索票不齐、进货台账记录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立行立改。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进一步规范食盐市场秩序,提升食盐批发经营单位守法意识,提高用盐单位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为广大群众营造了安全、健康的市场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