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局《关于山东省开展铁皮石斛、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的复函》(市监特食函〔2022〕194号)、省局《山东省对铁皮石斛、灵芝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试点企业可以使用铁皮石斛、灵芝为原料,按传统生产工艺或饮食习惯生产加工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酒类、方便食品四类食品。为帮助企业尽快启动试点工作,德州市市场监管局主动谋划,深入指导,坚持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的原则,与企业相关人员一起学习探讨方案,帮助解决试点申请难题,指导完成资料申报工作。经过严格的现场审核和集体研究,定于2022年6月份起试点生产铁皮石斛酒。
下一步,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把该试点企业列为市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对试点企业的监督抽检,试点期间对涉及到的所有类别食品实施全覆盖抽检,保障试点企业食品安全质量水平。
来稿|食品生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