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4类食品5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4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105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4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33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2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调味品7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阳山县莲江传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徽湘荣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科宇广祥泰鸡饭老抽酿造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宝宝爱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美团(手机APP)美团买菜(五里仓店)销售的三去冷冻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三家店小慧鲜肉店经营的牛肉,克伦特罗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北京国龙佰佳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海蟹(母)、海蟹(公),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博文佳丰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在美团(手机 APP)优品生鲜(五道口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经营的长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宣武门分店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7.北京盈广盛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花鲢、清江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