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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6-18 10:24 来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号),涉及我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号),涉及我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辽宁省沈阳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太原街分店销售的、标称辽宁省大连北海明珠商贸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省大连三山岛海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寿司烤紫菜,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辽宁省大连三山岛海产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研判后,对其提出的异议不予认可。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及核查处置情况
 
  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沈阳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太原街分店进行了检查,查明了不合格批次食品的购进、销售数量及库存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经调查,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行为。鉴于该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其免于行政处罚。
 
  三、生产环节风险防控及核查处置情况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辽宁省大连三山岛海产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查明了不合格批次食品的生产、销售数量及库存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经调查,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该企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通报相关情况给委托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7日
日期:202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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