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8类食品48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450批次、不合格3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标签不合格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平湖市丁根水产摊销售的黄鳝(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杭州萧山南门农副产品综合市场王光摊位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开化志刚水产商行销售的黄鳝(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温州市龙港市西排村农贸市场颜育担摊位销售的牛蛙(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宁波鄞州明楼余金尧活水产店销售的黄鳝(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温州新鲜达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龙游西门农贸市场吴竹萍摊位销售的黄鳝(活体),恩诺沙星、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中心菜市场潘少春摊位销售的牛蛙(活体),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绿城兰园18号楼岭西路166号28号何权摊位销售的黄鳝(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温州市瓯海仙岩河口塘村仙岩综合市场阳发容摊位销售的鳊鱼(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南街菜场潘建定水产摊销售的黄鳝(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宁波海曙邦健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黄鳝(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新昌县石灵玲蔬菜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宁波市江北边吉东鲜活水产商行销售的黄鳝(活体),恩诺沙星、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东阳市小宋水产品店销售的黄鳝(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义乌市宝哥水产品商行销售的牛蛙(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义乌市新马路菜市场张鹏摊位销售的鳊鱼(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义乌市新马路菜市场曹樟明摊位销售的黄鳝(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南江枫林农贸市场郦金美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农副产品综合市场章东港摊位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海宁市海洲街道惊喜蛙餐饮店购进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宁波市江北韩峰饭店购进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三)丽水市九和新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食品标签不合格
(一)温州悦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宁波瑞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装饰糖珠,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缙云县涵冰商贸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泉州泉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QQ软糖,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缙云县喵先生电子商务商行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甜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爆酸果味硬糖,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平阳县希真食品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义乌市大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眼仔爆浆软糖,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五)丽水糖小凡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泉州泉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QQ软糖,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六)义乌市哈熊电子商务商行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金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眼球爆酱软糖,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七)义乌市良谦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义乌市大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幸运鸭爆浆软糖,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八)衢州市鲜小麻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西乐米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棒棒糖,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九)缙云绮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潮州市丰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眼球糖,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十)瑞安市晟合电子商务商行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揭阳空港区地都镇金盛源食品厂生产的双色果酸糖,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金华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