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食品用益生菌通则》团体标准正式发布。该标准于2021年8月正式立项,包括学会益生菌分会理事长陈卫院士在内的相关专家和近20家行业的代表共同研究及起草。此次发布的《食品用益生菌通则》团体标准,以我国益生菌相关科学共识为基础,同时也借鉴了国际标准法规及权威指南的重要科学结论,对规范食品用益生菌原料及其在食品中科学应用具有里程碑意义。(相关报道:科技引领 标准护航 推动益生菌行业发展行稳致远——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食品用益生菌通则》团体标准重磅发布)
三部门发布公告停止执行《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 三部门要求,《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停止执行后,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加大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相关报道: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停止执行《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的公告(2022年第15号))
上海一罗森便利店因销售过期糖果被罚
近日,上海恭汇贸易有限公司天山西路店(该店为罗森便利店一分店)因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5.6元。经查,2021年1月16日,当事人进货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的“柏荔莲迷你什锦水果味夹心糖”(保质期14个月)3包,并摆放在货架上销售。2021年12月4日,当事人将其中两包已过保质期的“柏荔莲迷你什锦水果味夹心糖”以人民币12.8元/包的价格售出,违法所得人民币25.6元。(相关报道:销售过期糖果,上海这家便利店被罚款2万元)
针对近日部分媒体持续报道卡士酸奶存在抽检酵母超标的问题,卡士乳业于6月16日再次发布声明,承诺旗下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据悉,该事件为2021年12月的抽检结果,结果已于今年4月被相关媒体报道过。当时,卡士乳业在官方微博上发布质量报告并进行回应。卡士乳业表示,卡士旗下“餐后一小时”产品各项指标经过官方、第三方和自查检测均符合国家标准。在此次声明中,卡士乳业提到,经过专业团队全方位的分析和研判,认定为产品出厂后储存或终端温度不达标导致产品中酵母超标的孤立事件。(相关报道:卡士再次回应“卡士酸奶酵母超标”事件)
古茗一门店因使用不合格原料被罚5千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古茗饮品店违反食品安全法,被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85元。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网友称在东方甄选直播间买到烂果
6月16日,有网友称在新东方直播间购买的油杏,收到货打开就看到了烂果,直播间承诺单果21-26克,实际没有一个果子超过20克。对此,东方甄选客服称,已反馈给相关负责人,自家商品很有保障,发货前会仔细检查。涉事商家醉独到生鲜旗舰店客服称,此事已跟客户协商处理全款退了,之前的客服已经辞退。
近日,衡昌烧坊经销商成都亦玖亦玖终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庆云西街店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罚款60万元。据悉,该宣传制品内容为“衡昌烧坊 百年酱宗 仁怀县志记载,1929年周秉衡在茅台村开办‘衡昌酒房’。1941年赖永初接管周氏‘衡昌酒房’,并更名为‘恒兴酒厂’。生产的酒先名‘衡昌茅台’,后名‘赖茅’。1953年7月茅台酒厂接办‘恒兴’酒厂。同年八月,茅台酒厂正式取名‘贵州省茅台酒厂’。衡昌烧坊 纪念装 统一零售价2999元/瓶,衡昌烧坊经典装 统一零售价1599元/瓶”。该宣传牌和宣传版面使消费者对其销售的衡昌烧坊的历史渊源产生误解,构成虚假商业宣传。当事人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无任何法律意义上的关系,使用“贵州省茅台酒厂”进行宣传也没有获得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或许可。
近日,“食醋第一股”恒顺醋业推出了3款文创雪糕,口味分别为酱油芝士、香醋和黄酒,每只售价18元。据悉,这三款雪糕,分别添加了5%的酿造酱油、6%的食醋和7%的黄酒。
6月1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为了提高进口商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新指定中国产以家蚕蚕蛹为原料生产的昆虫加工食品为进口命令检查对象。(相关报道:韩国对我国产家蚕蚕蛹加工食品实施进口命令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