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2大类食品14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3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朔州市天锦苑工贸有限公司城西店使用的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太原海关技术中心。
二、朔州万通源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椭圆盘子、长鱼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太原海关技术中心。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2.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