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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6-14 17:04 来源: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工作的通知》(农渔养函〔2022〕11号),对2022年“五大行动”相关工作提出要求。为做好2022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工作,经研究,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制定了《2022年上海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各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2021年,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了《2021年上海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各区渔业部门积极响应、扎实推进且效果显著,本市共培育10个骨干基地并通过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的认定。骨干基地示范面积5579.6亩,示范推广水产新品种2个,实现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全覆盖,养殖尾水实现循环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水产养殖用兽药总使用量同比减少15.2%,开展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的骨干基地1个,替代率100%,取得良好成效。
 
  近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工作的通知》(农渔养函〔2022〕11号),对2022年“五大行动”相关工作提出要求。为做好2022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工作,经研究,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制定了《2022年上海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
 
  2022年上海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工作的通知》(农渔养函〔2022〕11号)相关要求,2022年我市在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示范、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和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领域组织实施“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支撑政策
 
  实施“五大行动”是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和水产品稳产保供的重要举措,是渔业部门履职尽责、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各级渔业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五大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健全渔业主管部门牵头指导、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具体实施、科研教学单位全民配合、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各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市农业农村委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制定本区“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本区“五大行动”。各区农业农村委要在各类渔业发展相关支持政策中统筹安排,将“五大行动”列入各类惠渔政策支持范围,予以倾斜支持,并指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优质水产品推介展示等激励机制,形成共推“五大行动”的良好格局。
 
  二、明确目标任务,推进“五大行动”落地落实
 
  (一)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各区要依据资源禀赋,加快推进养殖模式转型升级,因地制宜试验推广设施化循环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提炼形成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的技术操作规程,加快推进先进技术模式的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加大培训力度,以技术培训、交流研讨和现场观摩等为主要形式,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
 
  (二)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各区要充分利用国家渔业绿色循环发展和本市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等扶持政策,因地制宜推广池塘底排污等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综合物理(自然沉淀、微滤机过滤等)、生物(放养滤食性鱼类、利用水生植物净化、微生物净化处理等)等技术集成熟化和改进提升,深入开展集中连片池塘、人工湿地、流水槽+、工厂化循环水等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模式的示范推广工作,配合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做好操作规程研究制订等工作,实现骨干基地养殖尾水资源化综合利用和达标排放。
 
  (三)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各区要严格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要求,指导养殖者依法依规使用投入品。积极开展疫病监测和防控,推广使用“鱼病远诊网”,推广应用疫苗免疫和生态防控技术,扎实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等活动。要配合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深入分析、分品种构建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技术模式,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方案,充分发挥骨干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骨干基地实现兽药用量同比减少5%以上,抗生素类兽药使用量同比减少10%以上。
 
  (四)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各区要加大饲料研发和宣传力度,逐步改变使用幼杂鱼养殖肉食性品种传统观念和习惯。坚持因种施策,聚焦中华绒螯蟹等幼杂鱼使用量较高的养殖品种,优化饲料配方,改进生产加工工艺,依法申请饲料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批准文号。协助骨干基地与优质饲料生产企业做好对接,指导开展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养殖适应性驯化和试验示范,完成技术模式的性能评估和综合效益分析,制订中华绒螯蟹成蟹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养殖技术操作规程。开展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的骨干基地中,中华绒螯蟹成蟹配合饲料替代率不低于70%。
 
  (五)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有序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开展团头鲂、中华绒螯蟹等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集成与熟化新品种配套养殖技术。各区要根据《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部署要求,开展基本情况普查数据审核和分析,做好查缺补漏,摸清水产种苗繁育主体状况,撰写分析报告。继续推动南美白对虾等重要品种联合育种。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与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联合举办的第三届中国水产种业博览会,开展优质水产种苗推介展示。
 
  三、做好组织保障,加强宣传示范
 
  (一)落实工作责任。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牵头组织“五大行动”的具体实施工作,组织各区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开展好技术集成、模式创新、典型培育、示范推广和信息汇总等工作。各区农业农村委和相关市属企业要结合实际,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推动落实。各区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五大行动”。市属企业的五大行动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管理,主动与所在区农业农村委和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对接。
 
  (二)强化政策扶持。要统筹各项绿色生产补贴专项、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和科技兴农项目等,积极向“五大行动”等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方向内容倾斜。要与水产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等任务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绩效考核、资金奖补、优质水产品推介展示等激励机制,加强市场引领,充分调动生产经营主体的积极性。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加大培训力度,以现场观摩、集中研讨为抓手,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搭建形式多样的交流平台。要总结梳理经验做法,遴选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区要积极报送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要加大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模式示范推广力度,深入打造一批代表性好、展示度高的示范样板,制定一批区域适用性好、指导性强的技术标准,宣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范例。要继续遴选和培育一批创新度高、成效显著、代表性强的骨干基地。要积极鼓励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主动应用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打造品牌、提升效益。
 
  市农业农村委将会同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适时开展“五大行动”实施情况调研。各区农业农村委在3月31日、7月7日、11月20日前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半年工作总结(含上海市2022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和全年工作总结(含上海市2022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并及时报送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渔业管理处
 
  联系人:曹世娟
 
  电话:23113029
 
  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联系人:李建忠、刘金金
 
  电话:021-65483215转769、739
 
  邮箱:shfishery@163.com
日期: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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