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山东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山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鲁科字〔2018〕129号)要求,学会设立“山东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学技术奖”,以奖励在食品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促进我省食品科技事业的发展。
为做好本次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方式
(一)奖项设置
2022年度山东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项设置为:
1.山东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学技术奖-技术进步奖
2.山东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
3.山东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学技术奖-产品创新奖
(二)等级设置
三个专项奖均分设一、二、三等奖。
(三)奖励形式
1.在山东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第十届年会上,向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2.在相关专业媒体及我学会网站上进行信息发布。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要求
1.技术进步奖:在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以及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等方面的科技成果。技术创新性突出,经过第三方评价或验收,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其中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二年以上(即 2020年8月1日以前)。
2.技术发明奖: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他关键技术等重大技术发明。经过第三方评价或实际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其中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二年以上(即 2020年8月1日以前)。
3.产品创新奖:符合行业发展方向,经过第三方评价,创新性突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的产品。其中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一年以上(即 2021年8月1日以前)。
(二)其他要求
1.符合《山东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类奖项。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4.所申报项目对科技成果的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无争议,对知识产权无争议。
三、申报渠道
科技奖采取单位和专家推荐的方式申报,其中推荐单位、2名推荐人均不能与项目主要完成人来自同一单位。
奖励办接受以下单位和专家的推荐:
(一)单位推荐
1.山东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单位;
2.市级食品主管部门及食品行业协会/学会;
3.山东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分支机构;
4.山东省各高等院校、高职、技术学院等与食品相关的院校;
5.山东省各与食品相关的科研院所、研究中心等;
(二)专家推荐
1.两名以上山东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联合提名推荐;
2.两名以上正高级职称专家联合提名推荐。
四、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阅读本通知以及申报书奖项申报说明,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含原件一份)邮寄至学会奖励办;电子版申报书主件及附件,发至学会邮箱sdifst@163.com。申报截止期为2022年8月1日(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山东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学技术奖 奖励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任子钰 13225412527
邮箱:sdifst@163.com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窑头路中润世纪广场济南国际人才创新中心(2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