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调味品、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4个大类376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369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本次抽检涉及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姚石羊鸿利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昆明味极鲜天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油老虎味极鲜(酿造酱油),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二、曲靖市沾益区龚记辣子鸡大酒店生产的辣子鸡(畜禽水产罐头),商业无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云南昌宁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昌宁红龙腾沧江红茶,经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南昌宁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申请复检;经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玉龙县黄山镇百惠超市销售的青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五、八宝农贸市场(杨志金)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六、通甸农贸市场(罗丽春)销售的鲜食用菌,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七、大姚六苴富兰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及时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核查处置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3日
附件:1. 监督抽检合格样品信息
2. 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
3.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