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督促电商平台企业按照《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对入驻食品经营者的审查核验、信息报送、信息保存、检查监控、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主体责任,指导其依法依规经营。严格督促食品生产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如实标示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日期标示。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严禁采购经营渠道不明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不得篡改日期以次充好。
严格规范临期食品经营行为。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反食品浪费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等要求,督促指导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辖区内临期食品经营者集中开展拉网排查,严格规范临期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严格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以问题为导向,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分析研判。在全市范围内对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临期食品销售的区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对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食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核查,该整改的限时整改,该处罚的严厉处罚。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针对日常检查、监督抽检等发现的篡改日期以次充好、未按规定分类陈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抽检不合格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按规定严格处理。对打着临期食品旗号销售过期食品、过期食品更换包装和日期再行销售等违法行为做到快查快处,并予以曝光。
多措并举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消费者辨别过期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对消费者举报的各类临期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827人次,检查网络销售临期食品28户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2890户次(其中食品生产环节224户次,食品流通环节1846户次,餐饮服务环节720户次),监督抽检临期食品4批次,发现风险隐患68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7份,查处违法案件数量34件,案值0.011万元,罚没款1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