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伟翔坤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刀削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中心北街20号1号等11幢内10幢〈2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2.南通四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招牌:南通四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HC-03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HC-030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建设工程项目〈9#住宅楼、10#住宅楼、16#住宅楼、3期地下车库〉〈工地食堂〉)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3.北京启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招牌:重庆小吃麻辣烫;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燕平路商贸楼12号1层)后厨环境卫生不整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4.北京佳益餐饮店(招牌:早点;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127号-05〈临时〉)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纸质版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5.北京市西贯晋鑫园小吃部(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西贯市村北街2号)粗加工水池未做到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