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章贡区文清路小学周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发现某副食店货架上摆放着标注低俗名称的商品,属于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无底线营销食品。经现场检查,当事人无法提供产品的供货商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当场对这些无底线营销食品予以扣押并立案调查。
经查,上述商品实际为压片糖果,包装盒上所标注的“白痴补脑丸”“装逼含片”“变温柔颗粒”“装逼散”字体较大,位置、字形突出,而其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花香味薄荷糖(强劲薄荷糖)”“薄荷味糖(坚实型压片糖)”则字体较小,位置、字形均不突出,且均未标注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信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相关要求。
当事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赣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无底线营销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7元,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部署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低俗食品专项行动。下一步,赣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低俗食品的查处力度,彻底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无底线营销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