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粮食收购相关经营单位:
一、各粮食收购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强化主体责任,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依法诚信经营。
二、各粮食收购经营者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告知粮食收购价格,依法依规明码标价,对于粮食购销领域不明码标价、不按质论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三、粮食收购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强制检定工作台账,保证所用计量器具及时报检,确保准确有效。对于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未经检定计量器具等计量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在收购粮食过程中,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价格,不得利用不正当价格竞争手段扰乱粮食市场经营秩序。
五、各粮食经营者要加强自律,立即开展夏粮收购环节自查自纠工作,自觉维护市场经营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夏粮收购检查力度,从严从快查处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并依法公示处罚信息。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粮食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