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三年整治行动的收官之年,为巩固扩大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持续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农业农村厅、公安厅、商务厅、供销社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2022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的通知》,聚焦重点问题,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效保障农村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生产经营“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突出问题,五部门以“查隐患、保安全、保安全”专项行动为切入点,开展农村食品市场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农村集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场所,以方便食品、酒类、饮料、调味品、乳制品、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打击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违法违规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专项整治过程中,将集中收缴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通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五部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强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全过程监管为重点,严查农村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大种养殖环节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商务部门大力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公安部门严肃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犯罪案件;供销合作社建立完善农村食品重要供销渠道。同时,还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链条和问题多发区域,构建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健全生产经营控制、监督抽查、追溯管理、案件查处等制度,做到食品生产经营有规范、监管有标准、惩处有依据。
截至目前,全区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2700户次,检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2240个次,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 178 户,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45件,收缴违法食品32587.90公斤,案件罚款2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