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抽检主要抽取全市范围内的酱油、食醋生产企业,抽样前由监管人员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在符合抽样条件的企业中,抽取了40批次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39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已由属地局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置。
脱氢乙酸是一种低毒高效防腐、防霉剂,在酸、碱条件下均有一定的抗菌作用,尤其对霉菌的抑制作用最强,对人体毒害较小。不过,人体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酱油,会产生一定的危害。标准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得检出”,实际检出值为“0.0304g/kg”。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违规使用了该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