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分类整治。结合食品行业无证经营专项治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改造工程等工作的开展,明确了以学校周边、医院周边、旅游景区(点)、车站周边、集贸市场、住宅小区、中心街道、交通要道沿线小餐饮集中的区域为重点区域,以证照许可公示、采购验收、索证索票、粗加工切配、餐饮具消毒等为重点环节,以无证餐饮经营、经营场所“脏、乱、差”、食品加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餐具消毒不彻底、无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台帐等情况为重点问题,全面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按照小餐饮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在监管过程中把小餐饮单位分为三类管理:第一类是硬件条件不达标且整改后无法达标的小餐饮店,要求其停业,对坚持不肯停业的,采取强制措施坚决取缔;第二类是目前不达标,但有条件经改造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指导其进行整改;第三类是已经达标的,指导其规范发展。通过分类整治,引导促进小餐饮改造软硬件条件,逐步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
示范引领,典型带动。以冷水滩区建设路“早餐示范街”为试点,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疫情防控、“长江禁捕”、制止餐饮服务浪费等工作,组织各县区(管理区)创建一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示范小餐饮,树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促进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在开展餐饮示范创建的同时,扎实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及“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明确以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经营单一品种的小餐饮服务单位为改造重点,针对食品加工操作、食品仓库、食品留样等环节和区域进行透明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宣传推动,营造氛围。本着“宣传也是监管,宣传也是执法”的工作理念,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营造人人关心餐饮食品安全、个个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氛围。结合“3·15”等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各县市区(管理区)市场监管部门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其守法经营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