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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3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5-18 08:59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蜂产品等6类食品41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0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淀粉淀粉制品调味品蜂产品等6类食品41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0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亳州、阜阳、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安庆、黄山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合肥市包河区永成悦火锅店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合肥市包河区举勇纸包鱼店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合肥市包河区范同兵牛肉汤馆使用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合肥市肥西县官亭镇长镇牛肉面馆使用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安徽鲜福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滁州)生产的鲜味生抽(酿造酱油)、金标生抽(酿造酱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桐城市孔城大全超市销售、标称安徽皖峰食品有限公司(安庆)生产的蜂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芜湖市湾沚区绍高超市销售的、标称马鞍山市兰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萬字糕,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八、芜湖市芜湖县六郎镇王群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马鞍山市当涂县黄池文发食品厂生产的黄池豆糖(糕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九、黄山市祁门县扶贫超市销售的、标称黄山市祁门县徽乡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字豆糖,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十、亳州市优宜佳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六安市福园果品有限公司六安中学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二、合肥市蜀山区韩军生鲜店销售的三黄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
 
  十三、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王玉玲蔬菜铺销售的小米辣,吡虫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8日
 
日期: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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