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近日,上海市市场
监督
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上海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华泾路分公司因销?a href='//www.sqrdapp.com/news/tag_3952.html' class='zdbq' title='过期食品相关食品资讯' target='_blank'>过期食品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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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上海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华泾路分公司(下称当事?rdquo;)在2021?0?9日于其经营场所低温冷藏展示柜中陈列销售的1?ldquo;鲜面传老成都担担面,生产日期为2021??0日,保质期六个月,系过期产品,上述产品进货价?3.52元,货值金?3.52元,涉案产品未销售,无违法所得、/div>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泔/strong>
》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div>
日期9a href="//www.sqrdapp.com/news/2022-05-16.html">2022-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