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围绕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聚焦高风险食品品种、项目和区域,科学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方案。
坚持全市统筹。市、县(区)二级合理分工、各有侧重、不重不漏,统一制定抽检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研判分析风险隐患,为专项整治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坚持广泛覆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1623批次,涉及29个大类145个食品品种,覆盖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实现品种、市场、地域、业态(环节)全覆盖。
坚持检监结合。以监督抽检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提升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整治成效;通过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五个到位”,解决不合格食品企业的安全隐患和风险,推动食品企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已完成食品监督抽检1261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49批次,不合食品核查处置49件,发出食品监督抽检通告17期,公示食品抽检信息1261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