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查食品经营资质。严格要求食品经营单位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取得备案方可经营。
二是查食堂操作流程。结合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和“净餐馆”专项行动,要求学校食堂做到管理有效、布局合理、操作规范、环境整洁、供餐合规、留样齐全。
三是查食品标签标识。要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
截至目前,完成了全市298家学校食堂的全覆盖检查,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90余户。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经营户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食品库房管理不到位、食堂留样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已责令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