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4月27日,广西桂林恭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恭城县恭城镇蜜雪冰城奶茶店因使用超过保质期的焙炒咖啡粉,被处罚款2000元,并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焙炒咖啡粉26.5袋。
(行政处罚决定书部分内容 来源: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据处罚决定书显示,执法人员于2022年4月8日对恭城县恭城镇蜜雪冰城奶茶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当事人货架摆放有半袋产品名称“焙炒咖啡粉”用于制作加工奶茶,同时,发现仓库内堆放有26袋同批次产品。涉事食品均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对涉事食品依法予以扣押。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焙炒咖啡粉26.5袋,每袋净含量为380g;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