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内生产经营的19大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饼干,冷冻饮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1973批次(包含涉及市民生实事项目的批次)。其中,抽检实物质量合格样品1934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3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0批次,不合格1批次。
2.调味品52批次,不合格2批次。
3.乳制品3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饼干49批次,不合格2批次。
5.冷冻饮品39批次,不合格1批次。
6.糖果制品33批次,不合格5批次。
7.酒类71批次,不合格1批次。
8.蔬菜制品173批次,不合格1批次。
9.水果制品37批次,不合格4批次。
10.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0批次,不合格3批次。
11.糕点3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蜂产品7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特殊膳食食品70批次,不合格1批次。
1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婴幼儿配方食品3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6.食品添加剂8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7.餐饮具39批次,不合格2批次。
18.食用农产品907批次,不合格16批次。
19.其他食品9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1.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识内容是否齐全等等。
2.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