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薇娅直播间大卖的“袁米”,为了追求更高的产品销量“袁米”所属公司在生产和销售中多次使用袁隆平院士的姓名和肖像,难道是袁隆平院士亲自授权的?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高科”)发现袁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袁米公司”)、谦寻(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黄薇(网名“薇娅viya”)等涉嫌侵犯袁隆平的姓名权、肖像权,并发出警示函。由于袁米公司始终未停止在其微信公众号及其网站上的相关文章中使用袁隆平的姓名和肖像,隆平高科诉至法院。
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这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袁米公司立即停止商业性使用袁隆平姓名和肖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隆平高科经济损失10万元。
执法人员马上前往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公司员工正在进行大米加工生产,并且存放的大米外包装袋上标注着“马坝油粘”“产品名称:马坝油粘(大米)”等字样。负责人称上述大米为自己公司生产,但现场未能提供合法使用“马坝油粘”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证明文件。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涉嫌擅自使用地理标志名称,执法人员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公司向江西益佳米业有限公司购进产自江西省的黄花粘米,并以黄花粘米为原材料,生产标注“马坝油粘 MA BA YOU ZHAN MI”字样的大米。公司共生产规格为15千克的“马坝油粘”大米1215包,售出1155包;生产规格为25千克的“马坝油粘”大米60包,全部售出。
为什么“黄花粘米”不能以“马坝油粘”来生产和销售?其实这是有规定的!
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公告 第127号(2004-9-20)》[2004 年第127号],马坝油粘米原产地域范围为:广东省曲江县现辖区行政区域,马坝油粘米的稻谷品种、栽培和加工工艺有特定标准,自公告之日起,对马坝油粘米实施原产地域保护。
因此,没有经过广东省曲江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批准使用“马坝油粘米”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公司不能生产及销售上述“马坝油粘”大米。
根据相关规定,南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了没收库存大米、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卖米当然没问题,但是冒充专有产品名称来生产销售,这就不对啦!
市场君呼吁广大经营者,不要在违法的边缘试探,对于违法行为,我们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