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规范经营,强化岗前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悉掌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提供的餐食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二、严格强化疫情防控
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四查一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等要求;严格控制聚餐规模,实行预约、错峰、限流;对制餐和消费场所进行彻底的消毒消杀,确保餐饮服务场所环境符合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要求。
三、严格控制原料采购
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手续不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得采购没有省内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具的《出仓证明》等溯源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采购不明物种的鱼贝类产品、死因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肉;不得采购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野菜、野生菌和有毒动植物等;不得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等)。
四、严格规范餐食加工
餐饮服务单位加工过程要做到成品、半成品和原料分开、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加工制作工具分类定点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水果拼盘等要在专间内制作;加热烹制过程要烧熟煮透,食物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网络订餐在配送过程中应尽可能缩短贮存运输时间,并密封盛放或使用“封签”,确保配送过程安全和食品不腐败变质。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腐败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严格制止餐饮浪费
餐饮服务单位要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倡导公筷公勺、光盘行动,科学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消费者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卫生情况有保障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并主动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点餐、付款等建议选择扫码等无接触方式;主动亮码测温,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餐饮具卫生,提倡公筷公勺、践行光盘行动;用餐后减少逗留时间。发现违法经营行为或者食品安全问题时,请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稿源:省局食品经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