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市场监管局快速查处了一起无底线营销糖果食品违法案件。这是2022年1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来,我区查处的首例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的案件。
铁拳出击
4月22日,执法人员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零食店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货架上销售一批标有“装逼散”“白痴丸”“二货救星丸”“屌丝逆袭片”等低俗名称的薄荷糖。
此类包装或标签标识明显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的食品,属于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无底线营销食品。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后,立即扣押相关涉案物品。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市监提醒
市场监管部门呼吁广大家长孩子,从自身做起,拒绝此类商品,增强未成年人对低俗食品包装标签的鉴别力和抵制无底线营销食品的能力。
同时提醒各经营户,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
如您发现无底线营销低俗食品,欢迎拨打12315热线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我局将依法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上述产品的生产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未标明注意事项的不得销售。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