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办某餐饮店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火锅底料案
经抽检,当事人2022年3月22日自制的火锅底料检出非食用物质(实测值:罂粟碱64.6μg/kg,吗啡243μg/kg,可待因424μg/kg,那可丁43.2μg/kg)。执法人员依法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检查,现场扣押涉案火锅底料38kg,疑似问题香料7.5kg。对当事人其他日期制作的火锅底料进行抽样未检出罂粟碱等成分。当事人制作火锅底料时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08 乐至县市场监管局查办乐至县某火锅店生产使用回收油案
经检查发现,乐至县某火锅店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增加火锅味道,在顾客就餐后将火锅油回收利用,按1:3的比例将“回收油”加入红锅中提供给消费者,每锅收取锅底费用35元,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火锅店厨房冰柜内放有一盆“老油”5.46kg及漏勺等工具若干。当事人使用回收油制作食品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乐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