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自查和报告制度。督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按要求开展自查,自查报告率达100%,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 100%。重点针对企业是否制定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是否落实制度的各项要求,是否如实记录查验过程等。
二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开展重点检查。严格检查企业执行原辅料的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记录制度的落实情况,严防不合格原辅料流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三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疫情防控工作。把好生产质量关,确保产品质量。按照属地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和人员管理,确保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截至目前,全市已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家,发现问题隐患4个,已经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到位。(特殊食品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