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使用自动设备现制现售食品安全监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规定》的制定与印发实施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保障食品安全前提下,为支持新业态发展的一项具体举措,是对新经营模式许可及监管的探索。
广东是食品消费大省,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出现了经营者利用自动化设备从事热食类、冷食类、饮品类食品制售的经营模式,即经营者在一个或多个场所,通过放置一台或多台自动设备,对经营者预先投放的食品原料自动完成加工、销售非预包装即食类食品的经营活动。这种经营模式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尚无相关许可规则,属于新业态。面对越来越多食品经营者利用自动设备制售食品的经营愿望和市场需求,及其与目前尚无许可准入制度的矛盾,为支持新业态发展,保障食品安全,引导规范经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许可条件和监管规则。
《规定》针对自动制售设备食品安全风险特点明确了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制售经营者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提交的材料,明确了原料采购、存贮、运输、加工、供餐等全环节食品安全自查内容,明确了经营者信息公示、录像留存、设备洗消、维护等义务,明确了使用自动设备制售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内容。
同时,《规定》对蛋白质含量较高的生食动物性海(水)产品,含奶油的冷加工糕点、沙拉,冷荤类,非发酵豆制品(即时煮熟饮品除外),湿米粉、湿粉类淀粉制品等属于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规定不得使用自动设备现制现售。非发酵豆制品中的即时煮熟饮品,例如豆浆等含豆饮品不在禁止经营之列,但是经营者应当确保其加工设备将豆浆完全煮熟,防止假沸现象,避免引起食品中毒。随着经营设备的不断升级,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提高,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实际,广东市场监管部门将经评估后减少或者增加不得使用自动设备现制现售的食品类别。
下一步,广东市场监管部门将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引导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食品安全高水平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