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示范试点覆盖。要求丹巴县在巩固省级示范创建中打造的12家示范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辖区内小作坊的硬件改造和软件规范。其余17个县(市)和海螺沟结合产品风险及地方特色,重点抓好一批(2—15个)小作坊硬件改造及软件规范,积极打造小作坊示范点位。
探索打造“阳光小作坊”。结合小作坊示范打造,要求18个县(市)和海螺沟在示范点位的基础上选择有条件的1—3家小作坊,进行“阳光小作坊”打造。采取安装透明玻璃隔断等可视化方式或安装电子视频等“互联网+”方式,将小作坊加工“后坊”转变为消费者可直接看到的“透明坊”,促使小作坊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实施风险分级管理。按照产品风险、规模和生产条件等对小作坊进行“A”“B”“C”“D”4个风险等级的动态评定,并与监督检查和随机检查有效结合,依据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或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检查,并张贴或公示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和风险等级,实现小作坊风险等级评定率100%。
扶持小作坊提档升级。按照《甘孜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基本要求》,指导小作坊加大生产加工场所分区设置、设备设施布局、生产加工环境等方面改造。鼓励小作坊改进设备工艺,引导具备条件的小作坊申请生产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