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保健食品4大类食品共16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5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为农药残留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屯昌屯城海连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克百威、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屯昌屯城良春蔬菜摊销售的韭菜,检验项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白沙七坊陈荣瓜菜零售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儋州广百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检验项目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海口琼山名文蔬菜批发店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陵水新村月兰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