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8日,塞尔维亚农林和水资源部制订屠宰前后对肉类中存在旋毛虫进行官方控制的规则手册。主要内容:(1)术语及定义;(2)授予“无旋毛虫”养殖企业的责任要求。防止啮齿动物和其他哺乳动物物种以及大型食肉鸟类进入动物饲养设施;害虫防治计划建立;死猪的处理要求;猪的标记确保有效追溯;发现疫情及时上报等;(3)对养殖场进行官方控制。监测旋毛虫方法要求;(4)发现养殖场旋毛虫阳性的处理措施;(5)屠宰前检查取样及检测要求;(6)屠宰后检验要求。胴体或动物的其他部分旋毛虫的检测结果为阴性时才能出售;(7)检测实验室的要求;(8)实验室检测旋毛虫阳性结果的追溯处理要求。本规则手册自其在《塞尔维亚共和国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第8天生效,但有关“无旋毛虫”状态的规定除外,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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